中医养生保健行业迎新机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前来规范
6月15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起草了旨在促进和规范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发展的规范——《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前《中医药法》强调 “国家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规范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规范、标准由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制定” ,此次试行规范(征求意见稿)的出台,也是对于中医养生保健发展的进一步促进。
华夏良子一直以来所从专注的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就是在治未病理念主导和中医药理论指导下,运用中医药技术方法,开展的保养身心、预防疾病、改善体质、增进健康的事业。《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的发布,为整个行业的从业者坚定了信心,描绘了蓝图,吹来了正气健康的行业风向,并明确了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可以提供中医健康状态辨识与评估、中医健康咨询指导、中医健康干预调理、中医健康教育等服务。
    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行业良莠不齐的现象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打着中医的幌子开展无保障的服务时有发生,人们的消费安全和人身安全收到了威胁。规范的试行将最大程度上打击不良商家,与此同时也明确了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及其人员不得从事医疗活动:不得使用针刺、瘢痕灸、发泡灸、牵引、扳法、中医微创类技术、中药灌洗肠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侵入性或者危险性的技术方法;不得开具药品处方宣传治疗作用;不得给服务对象口服不符合《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规定的中药饮片或者《保健食品禁用物品名单》规定禁用的中药饮片;不得开展医疗气功活动;不得从事药品、医疗器械销售等活动;不得以中医药预防、保健、养生、健康咨询等为名或者假借中医药理论和术语开展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牟取不正当利益。
 
 
另外,规范还指出,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人员应当具有中医养生保健类相关专业背景或者取得保健调理师等中医养生保健类职业资格或者接受过较为系统的中医养生保健专业培训,遵守卫生健康和中医药相关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华夏良子将知识技能的培训看作人才发展战略的重中之重,华夏良子成立企业商学院,设立专业技能培训基地,为集团员工及行业精英提供学习平台,为社会及集团门店输出专业人才,提升行业从业者技术水平,培养不断成长的中医养生保健行业人才,我们倡导建设职业教育联盟,师资与就业、科研与市场充分对接,真正把传统教育资源、养生技术资源需求与个体教育需求整合进来,培养具有创新精神与高技术水准的从业者。
  作为集团化企业,华夏良子多年来以标准化服务项目、规范化服务流程、统一化管理体系、个性化服务产品从日常经营中建立着自己的规范与守则。此次规范中所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规范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鼓励集团化发展或连锁化经营;鼓励中医养生保健行业社会组织在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质量、服务费用、服务内容、培训指导、信誉维护等方面发挥自律作用,建立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及其人员诚信经营和不良执业记录制度等内容,也是华夏良子所期待看到的行业良性发展的新气象。
    华夏良子将在大健康的趋势之下,《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规范(试行)》未来的要求之下,强化促进行业发展的职责,从中医养生保健、疾病预防、健康管理、养生观念传播等方面助力推进健康中国战略的实施,着力打造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行业典范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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